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專業】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網站-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分數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切實貫徹"陽光高考"精神,有效維護考生與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第二條學院名稱: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第三條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藝術類高等職業學院。第四條學院簡介: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公辦藝術類高等職業學院。學院的前身是創建于 1952年的北京市私立藝培戲曲學校,1953年由北京市政府接管,更名為北京市戲曲學校。著名表演藝術家郝壽臣、馬連良、孫毓敏等曾任學校校長。 2002年12月,學院成立,正式舉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 2006年北京市藝術研究所與學院合并,充實了學院的教學、科研力量。學院多次被評選為“首都文明單位”、“北京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 2011年12月,學院被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評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第二章招生計劃第五條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招生考試第六條招收對象: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考生。第七條學院所有招生專業均屬于藝術類專業,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方可報考。獲得學院戲曲表演(舞美技師)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戲曲表演(舞美技師)”專業志愿。獲得河南省統考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戲曲表演(舞美技師)”專業志愿。獲得學院戲曲表演(京劇表演、京劇音樂)專業校考合格證或其他本科院校京劇表演、京劇音樂專業合格證的北京、天津考生可填報“戲曲表演(京劇表演、京劇音樂)”專業志愿。河北、黑龍江、安徽、福建、甘肅考生需取得學院戲曲表演(京劇表演、京劇音樂)專業校考合格證方可填報“戲曲表演(京劇表演、京劇音樂)”專業志愿。湖南考生需取得省統考相關專業合格證后方可填報“戲曲表演(京劇表演、京劇音樂)”專業志愿。獲得學院戲曲表演(河北梆子)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填報“戲曲表演(河北梆子)”專業志愿。獲得學院音樂表演專業校考合格證或其他本科院校音樂類校考合格證的北京考生可填報“音樂表演”專業志愿。吉林考生需取得學院音樂表演專業校考合格證后方可填報“音樂表演”專業志愿。山東、內蒙古考生僅需取得其他本科院校音樂類校考合格證后即可填報“音樂表演”專業志愿。

其他省份考生在獲得省統考音樂類專業合格證后可填報“音樂表演”專業志愿。音樂表演(器樂演奏)專業只招收長笛、長號、大號、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司、鋼琴、二胡、板胡、琵琶、古箏、三弦、嗩吶、竹笛、笙、民族打擊樂、西洋打擊樂。獲得學院舞蹈表演專業校考合格證或其他本科院校舞蹈類校考合格證的北京考生可填報“舞蹈表演”專業志愿。天津、吉林考生需取得學院舞蹈表演專業校考合格證后方可填報“舞蹈表演”專業志愿。其他省份考生在獲得省統考舞蹈類專業合格證后可填報“舞蹈表演”專業志愿。舞蹈表演專業只招收女生。獲得學院影視表演專業校考合格證或其他本科院校影視表演類校考合格證的北京考生可填報“影視表演”專業志愿。安徽、廣西、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