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的角色分為哪四大行當 中國戲曲角色分為哪四大行當?
戲曲藝術所表現的內容來源于現實社會生活,但又不是完全按照生活的原貌來表現,而是經過藝術提煉、加工,使所表現的內容更具有典型意義。這就是藝術創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原則。
行當是中國戲曲特有的表演體制,又稱作“角色行當”、“腳色行當”,簡稱“行”。實際上,行當與角色二者的原意是有區別的。角色,是傳統戲曲中根據人物的性別、年齡、身分、性格等特征而劃分的人物類型。例如,把劇中的一般男子稱為“生”,老年婦女稱“老旦”,性格粗豪的男子稱“架子花臉”(副凈)等。行當,是傳統戲曲演員專業分工的類型,它是依據演員所扮演不同的角色類型及其表演藝術上的不同特點逐漸劃分而成。角色是指劇中人物的類型,行當則是指演員的專業分工。后來,由于某一個行當的演員往往專門扮演某一種類型的角色,因而形成各種專門行當,在習慣上角色和行當便常常被互借通用,形成“角色行當”合用的說法。
行當的劃分,在京劇和其他各地方戲曲中普遍存在。京劇行當,直接繼承了中國傳統戲曲行當劃分的特點,在京劇的發展過程中又形成了本劇種的特色,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一)京劇行當的歷史傳承
中國戲曲表演有行當之分由來已久。早在唐朝的參軍戲中,就有“參軍”、“蒼鵑”兩個固定角色。在宋元雜劇和明傳奇時代,有“雜劇十二科”之說戲曲的角色分為哪四大行當,角色分為:副末、老生、正生、老外、大面、二面、三面、老旦、正旦、小旦、貼旦、雜。1790年徽班進京時,徽劇有九門角色:末、生、小生、外、旦、貼、夫、凈、丑。繼徽斑之后進京的漢劇,角色最為齊整,分為十門:末、凈、生、旦、丑,外、小、貼、夫、雜。這是京劇形成以前行當劃分的情況。
京劇自形成以來,在行當的劃分和歸類方面,經過了幾次變化。最初京劇的行當,劃分為“十行角色”戲曲的角色分為哪四大行當,即:生、旦、凈、末、丑、副、外、雜、武,流。稍后,又有另外一種“十行角色”的說法,即“生旦凈末丑,跟頭(筋斗)上下手”,其中的“跟頭”、“上下手”都屬于武行,這種說法,實際上只是六個行當。
本世紀20年代,“梨園公會”(京劇演員的組織)曾將京劇演職員分為“七行七科”。舞臺演出人員分“七行”:老生行、小生行、旦行、凈行、丑行、武行,流行。“武行”是演武戲時的各類配角。“流行”是演出時打旗、跑龍套的演員,又稱“文堂行”,除打旗、跑龍套外,還兼演各種男性零碎活。后臺服務人員及舞臺和后臺協作人員分為“七科”:音樂科,即文武場面,現在稱為樂隊;刷裝科,即管衣箱的,又稱“箱倌”,管理大衣箱、二衣箱、三衣箱和旗包箱;容妝科,又稱梳頭的,專門為旦角化妝的人員;容帽科,即管盔箱的;劇通科戲曲的角色分為哪四大行當,即檢場的;交通科,過去負責催戲、跑道兒的伙計;經勵科,負責聯系劇場、組織業務的人員。
新中國成立以后,京劇的七行七科又發生了變化。七行進一步簡化、合并,逐漸確定為生、旦、凈、丑四個行當。七科之中,隨著整頓劇團、凈化舞臺、健全工作管理制度,經勵科、劇通科、交通科已經被取消,其余四科主要由樂隊和后臺管理人員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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