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曲:品格和傳承
昆曲不但以其精深的藝術品格成為獨具特色的民族藝術,而且以列入“人類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作為契機,成為最具國家品格的藝術品種
昆曲藝術在其六百年的發展史上具有怎樣的文化品格,直接關系到如何正確地理解昆曲藝術遺產,如何有序地傳承昆曲藝術遺產。
2001年5月18日
,“昆曲藝術”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為首批“人類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在中國將近380個傳統戲劇劇種中,昆曲能夠首先獲此殊榮,顯示了昆曲藝術在中國傳統戲劇藝術中無可爭議的獨特性。
至今,經過近十年的發展,昆曲藝術在社會整體的文化認知度上獲得了極大的提高,年輕的觀眾和參與者逐漸成為昆曲藝術的重要受眾群體,以業余曲社為載體的清唱表演傳統不斷得到延續和發展。更為重要的是,昆曲藝術傳承得到尊重,五年時間中,數百出經典折子戲得以整理恢復,38臺昆曲大戲得以創作演出,昆曲表演、編劇、導演、音樂、舞蹈等方面的人才獲得了高規格的專業培訓……
昆曲在新世紀以來的蓬勃態勢,其根基在于昆曲藝術的保護和發展獲得國家的高度重視。2003年年末,由全國政協京昆室組織關于全國七個昆曲院團的調研,關注昆曲在列入世界遺產之后的保護和發展情況;2004年3月,黨和國家領導人作出了搶救、保護和扶持昆曲的重要批示,并為此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昆曲保護政策的落實。
由此,文化部出臺了《國家昆曲藝術搶救、保護和扶持工程實施方案》,這個方案確立從2005年至2009年,利用五年時間,“通過扎扎實實的工作,使昆曲目前的困境有較明顯的改變,使昆曲走上良性發展軌道”。昆曲在連續五年內所取得的成績,正是國家大力搶救、保護和扶持所致。昆曲不但以其精深的藝術品格成為獨具特色的民族藝術,而且以列入“人類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作為契機,成為最具國家品格的藝術品種。
基于昆曲藝術在文化格局的定位,文人一直將昆曲視作體現身份、寄寓情趣的娛樂方式,特別是在昆曲已衰落的近代,昆曲藝術仍然依靠著文人獲得傳承
昆曲在新世紀被賦予這種國家品格,讓昆曲藝術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視野中重新標識應有的文化品格。昆曲藝術的國家品格,是指昆曲在發展過程中基于華夏民族的文化背景和文化需求,依靠國家禮樂制度的支持而具有的社會功能,以及由此具有的文化藝術特征。當昆曲在十六世紀后期被搬上戲劇舞臺后不久,明代宮廷也將昆曲列入進行演出,由此開啟了昆曲在明清兩代四百多年的宮廷演出。
昆曲藝術在宮廷的演出,官方士紳階層對昆曲藝術的推崇,使“京師所尚戲曲,一以昆腔為貴”,逐漸將昆曲藝術推到各類聲腔藝術的首位,并把這一時尚藝術依托在中國封建社會后期以禮樂為基礎的文化制度中,適應著宮廷和士大夫階層飲宴禮儀對俗樂娛樂的需求,也促使昆曲在基層演出中,一直居于祭祀演劇的首位。直到近代,中國許多多聲腔劇種如婺劇、川劇、上黨梆子等,均以昆曲為尊。
昆曲的這種地位最鮮明地體現在昆曲的藝術體制化、伶人蘇籍化、官班管理化、審美文人化中。昆曲藝術在音樂、表演、文學、舞美等方面,形成了規范的藝術準則,在明清兩代以“官腔”作為標榜,以“雅部”自居,成為影響最為廣泛的體制化戲劇。昆曲盛行之后,逐漸生成了以蘇州地方平民為特征的演員群體,以至于數百年來,昆曲的傳承者以蘇籍為主,構成了昆曲藝術傳承的重要特點。
昆曲班社長期保持著官方管理的特征,在地方戲曲藝術逐漸勃興的十九世紀初,蘇州地方政府仍用行政保護的方式,維持著蘇州梨園專尚昆曲的職業特點,以保證內廷官班的需要。基于昆曲藝術在文化格局的定位,文人一直將昆曲視作體現身份、寄寓情趣的娛樂方式,特別是在昆曲已經衰落的近代,昆曲藝術仍然依靠著文人獲得傳承。
昆曲的發展擺脫了十九世紀后期以來商業演出、二十世紀中期以來政治意識形態對于戲劇藝術的諸多影響,逐漸回歸到以演出舊曲為特征的傳統規范中
昆曲在國家和地方、社會功能與藝術娛樂的互動進程中,隨著受眾不斷擴大,逐漸形成華夏民族戲劇藝術代表所具有的藝術品格。昆曲藝術在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的表演藝術中唯我獨尊的地位,使其在音樂、表演、文學、舞臺美術等方面均達到了藝術的最高峰,逐漸成為中國古典戲曲藝術的典范,深深影響著不斷興起的各地戲劇藝術形態。
顯然,從昆曲被搬上戲劇舞臺之后的四百多年間,只是在二十世紀前半個世紀隨著時代更迭才急劇衰落,但是,昆曲藝術遺產的所有經典性創造卻是在此前的數百年間完成,官方的持續支持是這些藝術經典不斷傳承的有力保障。這正是昆曲藝術國家品格的基礎所在。
昆曲在近半個世紀發展過程中,雖然被看作中國傳統劇種的一個成員,甚至被誤解為地方戲曲藝術,但是隨著國家對于戲劇藝術的管理和定位,它始終被看作體制戲劇的代表,始終被納入國家管理的范疇,一直能夠擁有連續而穩定的政策保障、經濟投入和文化宣傳,得以薪火相傳。
因此,重新審視昆曲的歷史和新世紀以來的發展,就能清楚地看到,隨著被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昆曲的發展實際上擺脫了十九世紀后期以來商業演出、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政治意識形態對于戲劇藝術的諸多影響,逐漸回歸到以演出舊曲為特征的傳統規范中,也逐漸回歸到昆曲在數百年間形成的國家品格和民族風范。
昆曲從2001年至今的發展趨向,顯然對中國傳統戲劇藝術在當代的發展和保護有著重要的參照意義。雖然傳統的禮樂制度已經不復存在,戲曲的生存環境也難以復原,但是充分理解和張揚昆曲乃至中國傳統戲劇在民族文化正統中的國家品格和民族風范,是傳承和發展這些傳統戲劇的重要前提。
在現代文明趨同的進程中,如何通過國家的力量,為傳統的戲劇樣式展現本屬于它的文化品格和民族特征,這應是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一個重要責任。當這些傳統戲劇樣式成為人類共有的文化遺產的時候,如何在國家層面上理解這些傳統所具有的國家品格,是涵育傳統民族文化的前提基礎。
(本文圖片/青春版昆曲《牡丹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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